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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第二次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工作会议在弘道经理学院召开

发布日期:2016-05-10    来源:  浏览次数:1647
核心提示:2016年4月27日,由四川民办教育协会主办的“2016年度第二次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工作会议”在四川弘道经历学院召开。民革中央副主席、国政协常委、省民办协会会长钮小明,成都东软学院院长、省民办协会副会长张应辉、省民办协会秘书长刘莉,以及来自各专委会的理事长及常务理事共计2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张应辉主持。

2016年4月27日,由四川民办教育协会主办的“2016年度第二次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工作会议”在四川弘道经理学院召开。民革中央副主席、国政协常委、省民办协会会长钮小明,成都东软学院院长、省民办协会副会长张应辉、省民办协会秘书长刘莉,以及来自各专委会的理事长及常务理事共计2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张应辉主持。

首先,张会长介绍了参会的各位常务理事,也对近期工作作了详细说明。会议前期,张会长和省教育厅各处室的领导进行了深入沟通,对民办教育变革和各专委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告知各理事民办教育协会注册地点的变更,并确定培专委的理事长单位为长期办公开会地点。

接着,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刘莉针对以下三个问题提出疑问,各理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展开讨论。

一、对章程修改部分作说明。

首先刘秘书长将章程修改部分向与会人员进行阐述,再由全体人员根据当前法律法规及中央会议精神,对章程修改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章程修改部分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会员大会由三年改为五年。

2、          常务理事会改为会长会议,行使理事会职权。

3、          职权改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职权等。

二、确定第二届理事、常务理事及副会长单位候选人人选。

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第二届领导人员由张应辉任会长,陈老师任秘书长,钮小明任名誉会长,刘莉任副会长。各学校参会人员根据审定要求及预选名单确定第二届副会长及常务理事。

三、研究审定会费标准调整意见。

根据以往的会费标准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确定会费最终金额。

经过讨论,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将本次工作会议中涉及的章程整理、换届候选人以及会费标准调整修订意见进行整理,报会长、副会长审批后执行,并下发至各各专委会的理事长及常务理事。

会议取得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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