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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率优惠2%部分的增值税需要并入营业外收入缴企业所得税吗?举例告诉你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870
核心提示:征收率优惠2%部分的增值税需要并入营业外收入缴企业所得税吗?举例告诉你



近日,有纳税人咨询:按照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那么,优惠2%部分的增值税需要并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对此,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出权威解答。

解答称,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由于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是按1%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按1%计算增值税额的,增值税给予2%的减免税实际上已经包含在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中。因此,对增值税给予2%的减免税,不应重复作为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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