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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各地采取多项举措 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

发布日期:2021-11-05    来源:基金监管局  浏览次数:639
核心提示:四川各地采取多项举措 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

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四川省各地采取多项举措,落实基金监管的政策规定,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

广元市利州区:一是加强授权管理,把好人防关卡。及时注销离职、离岗人员账号,适时调整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账号、密码必须由本人保管,严禁授权他人代办。乡镇街道延伸服务实行人脸识别、扫码登录,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二是严格申报程序,堵住经办漏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要求报送辖区内死亡信息,由专人负责接收上报登记信息,在每月养老待遇核发时及时对乡镇(街道)上报的人员信息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是否丧失领取资格,是否已做相关业务处理,是否存在违规领取及追回情况。 三是协调部门联动,完善数据共享。与公安、卫健、法院、民政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完善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不定期分别从上述部门获取户口注销人员、火化人员、死亡登记人员及服刑人员数据,并与社保系统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数据进行比对。

眉山市东坡区:一是密切关注预警,严把待遇发放。在每月养老待遇核定时密切关注系统预警数据,建立预警台账,对预警数据逐一核实,查明原因,杜绝违规发放。 二是严肃认证过程,确保领取资格。利用“四川e社保”和“四川人社”手机APP开展人脸识别认证,使认证可以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还可以替他人认证。另外,对未自行认证的,委托镇(街道)、村(社区)集中开展上门走访或视频认证,核实每一名待遇人员的待遇资格。超过一年未认证且无法联系的待遇人员先暂停待遇,待核实后再作处理。 三是建立报告制度,避免冒领待遇。要求村(社区)于每月定期上报本村(社区)死亡人员信息,镇(街道)汇总死亡人员信息后,与本镇(街道)民政、卫健共享数据,比对查验,避免死亡漏报。资料齐全的死亡人员及时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终止注销,资料不齐的在业务系统内做暂停参保或暂停待遇处理,避免死亡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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