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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两部门发布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13    来源:虎说财税  浏览次数:719
核心提示:财税两部门发布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现就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 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 免税申报。

三、司法行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前, 交换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涉税信息。

四、本公告所称 法律援助机构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 群团组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按照本公告规定为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免税申报,并将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相关信息报送司法行政部门。

五、 本公告自202211日起施行。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已征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将专用发票追回后申请办理免税;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个人所得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由扣缴单位依法申请退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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