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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08-20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438
核心提示:专家解读 |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专家解读之一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推动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落地生根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各项目标任务,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

 

人类文明发展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实践证明,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粗放发展方式不可持续,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就必须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成为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性成果。2012年以来,以年均约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超过6%的经济增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速度位居全球前列;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均稳居世界第一,森林资源增长全球最多最快;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从2015年的46微克/立方米降低到2023年的30微克/立方米,成为全球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绿色低碳产业蓬勃发展,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出口快速增长,正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外贸发展的新动能。

 

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对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支撑意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2035年要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完成。长期以来,我国在资源环境保护方面采取末端治理的模式,但随着末端治理的效果不断递减,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源头和全过程寻求系统解决方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为此,《意见》提出以传统产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消费方式等领域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和转型为着力点,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有利于逐步实现高资源利用效率、低污染排放和净零碳排放,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澎湃动能。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旧动能转化的关键时期,需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生产和消费的再平衡。在此背景下,《意见》提出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孕育出新的发展机遇,带来新的市场需求和空间;由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催生形成的绿色生产力正蓄势待发,新能源、新材料、电动汽车等产业蓬勃发展,正重塑全球竞争格局,确立我国新竞争优势;以绿色消费、分享经济、生态旅游为代表的新兴消费模式不断发展,将拓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经济增长。

 

三、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过程不能只用减排情景曲线来表征,而应该是一系列目标、技术、资金、政策等综合驱动的系统行动路线图。因此,《意见》提出了绿色低碳转型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有利于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径、构建发展转型新模式。为加快《意见》落实,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把握转型机遇,持续推动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创新发展。《意见》从加快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等角度部署了全面绿色转型的主要任务。这一过程中可能面临阶段性转型成本高、难度大等挑战,但也要充分认识到机遇是大于挑战的。因此,要深入推动以绿色、智能为特色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能源革命、消费革命,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

 

第二,强化激励保障,构建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体系。绿色低碳转型相关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效益较低、风险不确定等特征,因此就需要长期和稳定的转型规划、政策干预,来帮助市场和行业形成稳定的预期。针对这一问题,《意见》从财税、融资、投资、价格、市场化、标准体系等方面做了部署。在未来的工作进程中,我们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动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精准落地和动态优化,有效激励经济社会各主体开展绿色低碳的经济活动。

 

第三,加强统筹协调,健全绿色低碳转型的系统推进机制。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纳入绿色低碳轨道需要跨学科、跨领域、跨地区的解决方案,为此顶层设计和系统推进就极为重要。《意见》的发布标志着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纲领性文件已经出台,但在下一步的工作进程中,要更加重视落实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要加强中央统筹,建立健全全面绿色转型协调机制,做好科学评估判断转型与路径;要强化综合协调,增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政策的一致性取向,确保有关部门的绿色低碳相关政策发挥出“1+1>2”的作用。(作者: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王毅 苏利阳)

 

 

专家解读之二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部署。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对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意见》提出了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具体任务要求,为“十五五”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新质生产力与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路线图、施工图。

 

一、我国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已取得重大成就并进入攻坚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在推进绿色转型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经济发展正逐步摆脱传统高污染、高能耗模式,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我国通过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产能得到有效控制。“十三五”期间我国累计退出钢铁落后产能达1.5亿吨以上。原煤占一次能源生产的比重从2013年的75.4%下降到2023年的66.6%。与此同时,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在近十年的年均增长超过10%,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亮点。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比重也显著上升,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逐年增加,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

 

我国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绿色转型注入了新的活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2024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达到35.2%。汽车行业实力整体跃升,今年上半年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达到61.9%,意味着每卖出10辆乘用车,就有6辆是国产品牌。以电动汽车、光伏产品和锂电池为代表的“新三样”成为我国新的出口增长点。我国在能源结构优化、减少碳排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4年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5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53.8%;煤电装机占总装机比例下降至38.1%。

 

但同时,随着我国经济正进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绿色转型也正在进入攻坚期,面临诸多挑战。一是传统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在绿色转型过程中面临技术升级、资金投入、市场竞争等多方面的挑战,部分企业转型意愿不强、能力不足,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存在阵痛,需防范“未立先破”风险。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核心技术面临卡脖子局面,一些原材料依赖进口,面临关键矿产保障不足等风险。三是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仍占据主体地位,新能源的广泛应用带来电网负荷管理、储能技术提升等技术挑战,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逐步优化能源结构,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二、深刻认识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意义

第一,绿色低碳发展是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特征。全球已有147个国家提出碳中和目标,主要经济体都在积极打造绿色低碳的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技术体系。能源方面,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5.1亿千瓦,同比增长50%;产业方面,欧盟、美国、英国、日本等主要经济体聚焦低碳转型所带来的经济和产业机会,重新布局新兴制造业;技术创新方面,2016—2022年,中美日欧韩五国(或地区)绿色低碳专利申请公开量依次排名前五位,合计占全球总量的76.7%。同时,发达国家经济体利用其在能源和产业转型、数据标准、认证制度等方面积累的优势,对我国的传统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产品出口带来挑战。由此可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有利于抢占未来经济竞争的制高点。

 

第二,绿色低碳发展是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绿色低碳转型的迫切需求为科技创新成果迅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建设绿色产业集群提供了关键驱动力和市场需求。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有助于传统产业的升级,还能推动新兴产业的成长,避免行业内的同质化竞争和泡沫化现象,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因此,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产业转型必然也是科技创新驱动的,是全要素生产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的产业转型与升级。

 

第三,绿色低碳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建设美丽中国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美丽中国是目标节点,而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绿色低碳发展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推动产业绿色化、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等。以“双碳”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其实质就是要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过程中,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形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良性促进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三、新形势下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点任务

《意见》对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进行了系统部署。

第一,全面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一是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高耗能行业的绿色转型。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利用,推广资源循环生产模式,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提升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的利用水平。二是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制造等绿色低碳产业。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打造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绿色基础设施,构建完善的绿色产业链和供应链。鼓励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三是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将数字化、智能化与绿色化深度融合。推动各类用户“上云、用数、赋智”,帮助企业采用数字和绿色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建立高效的环境污染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分析和决策系统。

 

第二,加快绿色低碳产业科技创新。一是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建立前沿技术的预测、发现、评估机制,超前布局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组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创新平台,实施前沿科技项目以激发颠覆性技术创新。同时,着力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二是加快关键技术研发。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低碳零碳工艺、新型电力系统、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统筹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三是开展创新示范推广。开展多层次试点。实施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工程,加快技术应用和推广。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创新服务平台。

 

第三,构建完善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体系。一是构建绿色发展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法律。推进基础通用标准及碳减排、碳清除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和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二是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三是不断完善各项经济政策。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投资机制、价格政策、市场化机制和标准体系。(作者: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 贺克斌 杨秀 鲁玺)

 

 

专家解读之三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

低碳化 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这一主题,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强、内容丰富有力的政策举措,为我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系统部署。《意见》充满新意,亮点突出。

 

特点之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绿色发展需要遵循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规律和自然资源的再生循环规律,‌满足环境资源供给,‌维护基本的发展条件。‌生态环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备要素,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转型,‌促进绿色发展,创造科学发展新模式的关键。

 

《意见》在“总体要求”部分提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并将这一要求贯穿于文件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中。例如,《意见》提出,“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描绘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美好蓝图。

 

特点之二: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

《意见》将碳达峰碳中和放在重要位置,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从经济实践上看,碳达峰碳中和下的经济管理是如何在“条”和“块”两个维度(即产业和空间上)推动全面绿色转型的问题,《意见》对此进行了全面部署。

 

产业转型需要源头、过程和终端各类行业的联动,涉及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新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以及低碳领域的科技创新等。碳排放是被生产链上下游的供求关系和互补替代关系牵引关联的,碳是在整个生产网络中流动的,这样就会形成碳排放的节点行业,因此识别并把握碳节点产业是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的关键所在。从长远来看,碳中和的实现需要能源领域的脱碳,基于我国的能源结构特征,从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构建适配清洁能源的电力体系,是一个需要稳妥推进的过程。《意见》对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等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

 

在空间系统方面,需要城乡、区域和国际各类空间的协同,涉及全国一盘棋和因地制宜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的关系。我国各个区域产业和能源结构差异较大,地方经济的低碳转型不能一刀切,而应该根据不同的区域特征,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实现因地制宜协同转型。《意见》提出要坚持协同转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并对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等任务作出系统安排。

 

特点之三:坚持用系统思维指导能源转型

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在我国占80%以上,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仅是我国力争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内在要求,也是发展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意见》坚持安全转型,对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作出系统部署。

 

《意见》立足现实、积极稳妥,提出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要求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同时也提出要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按照《意见》要求,“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接下来“十五五”期间将逐步减少,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在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也将会为新能源和新技术的发展成熟赢得时间和空间。

 

《意见》明确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指出我国要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这些要求为下一步能源行业新型商业模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明确了方向。

 

《意见》提出,一方面要加快建设清洁灵活资源,包括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在规模能力、空间布局、建设节奏等方面的衔接协同和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天然气调峰电站,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快电力行业新业态的发展,包括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强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等。这为实现较低系统成本接纳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明确了路线图。

 

《意见》还强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通过市场机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对当前开展增量配电网、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分布式能源发展等都提供了重要的指引。

 

特点之四:放眼世界,内外统筹,积极推进绿色转型国际合作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叠加,国际关系中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显著上升,人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合作的最佳切入点。

 

《意见》创新性提出“参与引领全球绿色转型进程”,并就参与引领的理念、方式、领域和目标作出了安排。积极参与引领全球绿色转型进程,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对内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对外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不稳定的世界中发挥稳定作用的必然之选,意义重大。

 

《意见》还列举了加强政策交流和务实合作的具体领域,特别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外方开展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这为高校加强与世界各国高等学府和科研机构在绿色转型领域的高水平合作提供了难得的有利条件。

 

综上,《意见》政治站位高,视野开阔,举措系统全面,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为我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政策路线图。(作者:北京大学碳中和研究院 朴世龙 张海滨)

 

 

专家解读之四丨稳妥推进能源转型

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进行全面系统部署。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和绿色转型的重点领域。《意见》专门部署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一步明确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一、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意义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统筹新能源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统筹好新能源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坚持规划先行、加强顶层设计、搞好统筹兼顾,注意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全局与局部、政府与市场、能源开发和节约利用等关系,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意见》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出坚持安全转型,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之间关系的要求,并将这一原则贯穿在“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任务部署中。

 

(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有助于我国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提升经济发展的“绿色含量”,实现应对气候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同”和“双赢”。

 

(三)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我国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合作,推动达成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作出更大贡献。

 

二、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具体举措

(一)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节能降耗减排取得积极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3年,我国以年均3.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1%的经济增长,能耗强度累计下降26.1%,是全球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同时,我国能源发展仍面临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一系列挑战。2023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仍有55.3%,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还存在较大潜力。

 

《意见》部署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出深入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明确“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接下来五年逐步减少,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加快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所必需的调节性、支撑性煤电;鼓励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相信通过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和功能改造,能够为可再生能源发展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保驾护航。

 

(二)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意见》充分考虑各地区资源禀赋和能源结构等客观条件,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提出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

 

值得注意的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是简单的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此消彼长的问题,而是需要两者相互配合、把握节奏和力度,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和经济成本最优的方式下,实现安全可靠有序替代。要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和绿色转型之间的平衡,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建立起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又促进可再生能源快速增长和大规模应用的能源安全体系;要坚定不移推动能源系统转型,利用我国的技术和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实现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并逐渐下降的目标。

 

(三)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应能源转型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风电、光伏等资源丰富,发展新能源潜力巨大;经过持续攻关和积累,我国多项新能源技术和装备制造水平已全球领先,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清洁电力供应体系。要适应能源转型需要,就需要进一步建设好新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意见》对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作出部署: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在规模能力、空间布局、建设节奏等方面的衔接协同,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鼓励在气源可落实、气价可承受地区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四)加强绿色转型国际合作,助力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

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和气候治理,展现出大国担当。《意见》为我国参与引领全球绿色转型进程提供了方向指引,强调加强绿色转型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塑料污染治理等领域的国际规则,携手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气候治理体系。

 

《意见》也为我国加强政策交流和务实合作明确了方法举措:拓展多双边对话合作渠道,加强绿色发展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加大我国绿色转型成效的宣传力度,同时积极吸纳国际经验。开展绿色投资和贸易合作,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并深化与有关国家务实合作,提高境外项目环境可持续性,鼓励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开展绿色技术合作、绿色标准与合格评定国际合作,积极投身相关国际标准制定修订。

 

《意见》顺应全球大势,立足我国发展实际,制定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实施路径,任务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作者: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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