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农加〔2013〕64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饮料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掌握重点生产企业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开展农产品加工和食品饮料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运行监测工作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范围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自定本地区产值和销售收入(以2012年终数计)排在前5位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日常监测对象。选择的企业要兼顾行业分布特点,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监测内容
分为企业基本信息、当期生产经营情况、产品产销情况、主要问题和建议要求。见附件《1-X月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测调查表》。
三、要求
(一)填报方式。调查表由被监测重点企业填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核实内容准确性后统一收回。同时结合在日常走访企业中了解到的其他企业情况与问题一并分析,形成当前行业运行情况简报。
(二)建立月报制度。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分别在每月20日前,将调查表和行业运行情况简报,传真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产品加工处。
(三)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务必于5月1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科室、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报农产品加工处。
(四)启动时间。2013年5月起正式开始实施监测月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庄艳
电话(传真):(028)86267068
电 子 邮 箱:3106486@qq.com
附件:1-X月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测调查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1-X月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测调查表
来源:四川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