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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发布日期:2013-06-17    来源:  浏览次数:210
核心提示:两部委: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日前,科技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13年创新基金的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

 

  《通知》要求,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鼓励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共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定,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通知》规定,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创新的意识。大学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需满足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支持方式,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档确定支持金额,支持金额为50万-100万元;重点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支持方式,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档确定支持金额,支持金额为100万-200万元。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申报条件

 

  《通知》明确支持内容包括: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服务(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支持方式为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支出给予一定的补助,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档确定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支出给予一定的补助,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档确定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主要服务支出包括:为中小企业创新开展的基础性、公共性和开放性公共技术服务而发生的支出;降低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而发生的收入减少;为开展公共技术服务举办的非营利性活动发生的支出等。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通知》明确支持企业的范围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两种方式给予支持,1.股权投资方式:阶段参股,引导基金的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新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或出资额)的25%2.无偿资助方式:具体指风险补助,按照不超过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投资保障,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档确定支持金额,投资前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投资后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据悉,科技部的《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明确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与资源、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八大重点领域技术方向,对部分二级领域和三级领域进行了重新分类、合并和技术方向调整。并对相关申报材料具体要求以及项目阶段要求等内容在申请须知中进一步明确。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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