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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四川省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6    来源:四川省经信委  浏览次数:920
核心提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四川省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四川省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办技改〔2014149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按照省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和《四川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469号)要求,我委决定启动2015年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资格条件和项目范围
申报企业需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及省外大型企业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申报企业在2015年开工、在建或竣工,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国家级贫困县及民族地区项目投资额适当放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投资导向的工业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有明确支持意见的其他项目,均可申报。
同一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过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不属于本次支持范围。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任务完成较好地区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项目、七大优势产业项目,兼顾其他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和地方特色产业项目。
(三)优先支持省56个重大产业项目、列入省政府重点项目计划的工业项目和列入省经信委500项重点工业及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国家及省级工业强基工程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银行贷款、设备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进行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企业通过我委统一的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222.211.87.210:8080/scjm),申报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动态调整。2015年第一批技术改造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1227日。
(二)各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审查申报企业和项目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完成网络审核。
(三)网络审核通过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厅将确定的项目及时通知各市州,各市州组织本地企业(含扩权县企业)准备相关材料、参加专家评审。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项目真实性和材料真实完整性负审核责任。
(二)专家评审时间及评审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人:周勇    伍欣    郭庆   程霜梅
联系电话:028-86265726    86263273   86265712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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