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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8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6-04-26    来源:  浏览次数:1409
核心提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86号提案答复的函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86号提案答复的函

川经信办提〔201655

邓蛟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建议》(第786号提案)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后,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精神支持的建议 

据统计,我省中小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创造了60%的地区生产总值,完成了70%以上的发明专利、新产品和新技术,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数量占全省企业总数99%以上。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和保障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稳定社会的主渠道。我委历来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每年都会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情况专题调研,广泛收集了解企业的主要情况,分析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的政策措施和改进工作建议。

一是营造政务环境提振企业信心。认真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简化、公开审批标准、内容、程序。全面推行并联、集中审批。清理涉企年检、年度复核、年度审验事项,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外,一律取消。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物价、财政部门印制收费目录和缴费登记卡,凡与本级行政审批关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集中收取。严禁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使之家喻户晓。 

三是充分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作用,建立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和联络员会商制度,定期讨论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

四是积极发挥市、县人民政府,尤其是县级人民政府作为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作用,切实承担起资金支持、落实政策等方面的责任,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五是完善考核监督。将小型微型企业有关工作列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和政策评估。

二、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我省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在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人员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帮助企业了解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一是认真梳理了2009年以来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等,按照面向基层、服务企业的原则,编制印刷了《四川省中小企业政策汇编手册》和《稳增长政策文件汇编(20142015)》,按照面向基层、服务企业的原则,采取免费发放企业的方式,推动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

二是积极协调省直部门,重点抓好省政府《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等文件的贯彻实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开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网上问卷调查,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诉求。

三是切实抓好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四川日报、四川经济日报、中小企业四川网等媒体开辟政策宣传专栏,指导各地开展创新创业“政策大宣讲”,及时、全面、系统地解读各类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确保企业掌握政策、用足政策。

四是认真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我委按照国家规定,配合税务部门,推动落实已出台的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据统计2015年全省国税系统累计办理各类减免税521亿元,同比增长8.6%,较同期税收增速高出4.5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面达到100%。全省地税系统累计办理各类减免税和基金121亿元,其中减免税收119.5亿元。

五是严格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坚决取消各种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严格落实已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减免政策。通过落实取消、停收、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取消、放开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2015年共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3亿元。通过推行工商“三免”、落实省政府稳增长十六条措施,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共计减轻企业负担约0.95亿元。

三、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的建议

我委结合工作实际,综合施策,强化协作,不断加大了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根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省政府2014年重点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会同财政厅积极转变中小微企业扶持方式。经省政府批准,于20158月设立了“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是我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依法设立了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融资贴息)、股权投资、激励奖补、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金〔20163号)和《四川省鼓励直接融资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金〔20164号)精神,实施年度贷款增量奖补、新增客户首贷奖补,对促进我省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的固定资产贷款给予奖补,对支农支小贷款进行奖补,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定向贷款;鼓励政策性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对财政增资的担保机构给予财力补助,鼓励融资担保性担保机构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担保,省级财政按“支农支小”担保业务年度担保平均余额增量的0.5%给予补贴;鼓励企业积极直接融资,促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调发展,对我省成功通过发债融资、股权融资、资产证券化等企业都将给予财政补助。

四是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动融资需求网上申报。我委已形成银企对接制度。去年年初,我委组织召开2015年全省工业银企对接座谈会,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工业企业融资项目共计2121项,贷款需求1048亿元。其中,技术先进、产业带动力强、具有布局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的重点工业企业融资需求项目1099项,总投资1774亿元,贷款需求609亿元;涵盖七大优势产业和七大新兴产业的工业企业短期融资需求项目1022项、贷款需求439.48亿元。同时,开展了专项银企对接活动,与四川银监局共同举办了工业制造小微企业专项银企对接活动,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精准对接活动;结合“双创”活动组织融资专题活动,在宜宾、内江、自贡等地搭建创新创业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合作平台,开展专场对接,争取金融机构对实体企业的支持。

五是我们进一步加强与银监、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部门沟通与合作,加强对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指导督促担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六是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市场。我委积极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和市场推广活动,并对参加由我委组织参加的各类展会的企业予以展位费和特装费用的补助。重点支持参加“西博会”、“广交会”、“中博会”“APEC中小企业技展会”等重大活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扩大产品网上交易。鼓励支持我省工业企业采购、应用就近中小企业产品,做好产业链上下游衔接、协作配套。

四、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环境支持的建议 

2012年,我省专门成立了四川省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刘捷副省长担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经信委主任、省财政厅厅长担任副组长。建立了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和联络员会商制度,定期讨论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并要求各地完善小型微型企业工作体制,明确部门分工和责任,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要求将小型微型企业有关工作列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和政策评估。省政府每年度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和考核,重点加强对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下一阶段,我委将会同省中小企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省委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的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突出全面创新改革牵引,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经济增长,坚定不移转方式调结构。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投资有效性,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积极推动我省中小企业提质增效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也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8626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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