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经信技创〔2017〕301号)的规定,我委开展了2017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和公示、委党组审议等程序,决定认定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同时,认定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为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宣传推广示范企业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
二、示范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加大创新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提升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效率和效益,发挥应有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复核评价一次,对合格的示范企业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应管理工作。
联系人:张春霞
联系电话:028-86265751
附件:2017年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