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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30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浏览次数:1355
核心提示: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推动全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我委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重点范围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轨道交通、食品饮料、轻工纺织等行业。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申报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企业设立2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或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2.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企业从业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比例应不低于80%。

3.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经济效益显著,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5项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3项以上。

4. 2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5.积极开展工业设计宣传推广工作,履行工业设计公共服务职责。

二、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力培育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是落实省委确定的创新发展战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初审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遴选申报对象;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及时上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和初审、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及电子版)汇总报送我委。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           电  话:028-86260373 

邮  箱:109818746@qq.com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  编:610013

附件:1. 《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4.材料清单

5.2018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企业统计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川经信办【2018】30号附件1.docx
  
川经信办【2018】30号附件2.doc
  川经信委【2018】30号附件3.doc
  川经信委【2018】30号文件附件4.docx
  川经信委【2018】30号文件附件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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