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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营困难民企可申请缓缴社保

发布日期:2019-01-03    来源:成都晚报  浏览次数:5254
核心提示:为降低用工成本,《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成都民营经济25条”)提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为降低用工成本,《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成都民营经济25条”)提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推动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给予缓缴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支持,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职工应享受权益。那么,成都在社保方面为企业减负落实得如何?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该如何申请新政支持?这些措施的出台,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何意义?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苏鹏,以及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教授蒲晓红近日在接受成都晚报记者采访时,做了详细解读。
向所在地民经办申请
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苏鹏介绍,近三年来,国家和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在社保方面,实施了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企业社保缴费有了一定降低。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降低了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降低了0.9个百分点、个人缴费比例降低了0.1个百分点,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降低了30%。据统计,成都市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以来,至今共为全市企业降低社保费近150亿元。“而且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一项全市所有参保企业都可以享受的政策,企业无需另行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流动性是制约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问题,且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此次“成都民营经济25条”新开辟了一个为民营企业解困的渠道:“允许生产困难的企业经过批准,缓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费,且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职工相关社保待遇不受影响”,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苏鹏介绍,生产经营困难民营企业申请缓缴部分社会保险费的办理流程是:由生产经营困难民营企业向社保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过审定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缓交手续。
新项目急需高级人才
人社部门可帮忙全球找
事实上,除了“成都民营经济25条”明确的措施,全市人社系统还推出了一系列其他措施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从11月初开始,市人社局组织了全市人社系统1000多名干部,对全市参保规模在100人以上的5000多户企业进行了集中走访。苏鹏说,民营经济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非常大。“我们走访民营企业,主要有三个目的:带去市委市政府对企业发展的关心问候和关切;开展就业、社保、人才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收集企业需要政府解决的困难问题和建议意见。”
通过这次集中走访,全市人社系统共收集到了企业反映的3000多个问题和建议意见。结合职能职责,市人社局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除了降低企业社保成本的举措外,还拿出了两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尽力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一是建立招商签约项目落地用工联动机制和企业用工调剂机制,搭建校企合作服务平台、参与政府服务企业平台,降低企业用工招引成本。二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让企业得到更多实惠。具体而言,是对符合条件、努力稳定员工队伍的企业,将返还企业及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对招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将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苏鹏解释,“招商签约项目落地用工联动机制”是指从新项目签约落地开始,人社部门就介入,与企业对接,了解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企业急需的高级人才,我们可以从其他城市、甚至到国外去,帮他们引才。对于一般用工,如果用工量特别大,我们也可以跨省、跨地区去帮助企业招人。”建立“企业用工调剂机制”是因为很多企业的用工具有“季节性”“周期性”,“想招人的时候,招不够;招到后,用一段时间又不用了。”针对这些情况,市人社局与各企业、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建立联动机制,结合各企业不同的淡旺季,灵活调配用工人员,从而缓解企业用工的结构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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